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50709 省内代码:6313
第七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办学层次:高等专科教育
第十条办学特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平顶山教育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959年。经过2003年、2009年两次整合成为了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成人高校。2018年3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在平顶山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正式改制为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
一直以来,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办学指导思想,先后与70余家企业、学校、幼儿园等用人单位签订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使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大力推进技能成才、技能创业,全面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累计培养大专毕业生3.1万余人、中师中专毕业生2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工作与职业期待吻合度、就业满意度、毕业生创新能力水平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佳艺术类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安全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跆拳道示范校”等荣誉。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将坚定不移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态的办学发展之路,围绕地方产业着力打造契合需要的特色专业群,突出办学的“服务性”;按照“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思路,不断丰富专业建设内涵,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要求,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学科专业;按照“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技能突出、专兼结合”的方针,建设一支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一流师资队伍;按照“以人为本、生态绿色、开放智慧共享”的校园建设思路,建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具有特色”的省内一流现代化校园。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业内认可、省内一流”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及报名要求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020年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第十五条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应于2020 年 9 月 15 日 9 时至 9 月 17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采取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同类型考生单独招生录取成绩采用
1.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以省招办下发成绩为准,无论是否有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其他所有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依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二)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形式,采取分专业、小规模进行,全程封闭考试管理,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须亲笔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可从学校官网下载打印),持《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身份证和准考证,戴口罩,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之后应径直前往考试区域,考试结束立即离开,不得在考点逗留。考试过程中如遇发烧等情况,经医护人员判定可继续考试的在隔离考场完成考试,不能继续考试的则由应急处置组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处理(笔试试卷已经完成部分有效)。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第十八条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健康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二)最终成绩核算与排名
考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1.所有考生成绩按照所属类别转化为标准分,按照标准分高低进行排名,高者在前。
2.标准分计算方法:考生分数在所属类别中,标准分=300+50×(原始分-该类别平均分)/该类别总体标准差,取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3.标准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对比:
(1)首先按照成绩所属类型排名,排名顺序为职业能力测试、学业水平考试。
(2)其次对同类型成绩进行比较:
①职业能力测试标准分等分:按照主观题得分、客观题得分顺序,分数高者在前。
②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分等分:按照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顺序,单科原始成绩高者在先。
(三)违纪及缺考处理
职业能力测试过程中出现作弊或者严重违规现象,一律取消相应测试成绩,记为0分,缺考也记为0分。凡职业能力测试原始成绩为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时的录取规则
标准分换算后的成绩并列时,按照第十八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则进行排名,按照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所在学校在9月18日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我校招办。
(2)我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十九条公示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取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学院为在校生提供的奖励资助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2.学院为学生提供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建立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还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生活补贴、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联系电话:0375-7066077 7066088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