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
第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六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国标代码:11828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凤栖街296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条 学校概况: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6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领域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学校获得“河南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河南省首批高职高专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学习。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1.考生于2019年9月6日12时至9日12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志愿修改不超过2次, 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第十六条 注意事项。
1.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
2.考生的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3.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六章 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1.考核科目由“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400分。
(1)“文化知识”考试。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社会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职业潜能等能力。
2.考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9:00-11:30。
第十八条 高考加分。严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成绩=考试总成绩+高考加分。
第二十条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知识”成绩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此次高职扩招单招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免试政策
第二十四条 退役士兵的文化素质考试免试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但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五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要求。取得与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向学校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要求如下:
(1)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需取得电工证,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送电线路工,配电线路工,变电检修工,变电运维工等与电力系统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
(2)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专业,需取得中级及以上电工证;
(3)电子商务专业,需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商务运营师、电子商务营销师;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电子商务师;
(4)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需取得中级及以上电工证;
(5)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需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 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获得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工程师证书, 计算机网络组建工程师证书;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获得的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网络技术证书。
第二十六条 技能拔尖人才及退役士兵免试入学条件及录取程序。
1.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退役士兵。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退役士兵。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及退役士兵。
2.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9月10日9:00-16:00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学校学生中心112室报名。
(2)经学校审核公示,河南省教育厅等单位复审,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2019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300元/生·年、36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条 为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检监察组对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咨询电话:0371-62275026/5025/5027
单招QQ咨询群:368280775
统招QQ咨询群:13906864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就业处
招生信息网:http:// zs.zepc.edu.cn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凤栖街296号)
邮编:451460